利宝保险烟台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16.5万元,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

2024-01-06 11:4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9632)

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九游会登录j9入口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金罚决字〔2023〕41号)显示,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四条,被警告并处罚款16.5万元。

同时,李建学,时任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李富臣,时任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行政助理,对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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